张波局长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01-27 来源:司法局

巩固成果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   波

(2011年1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主管领导分别听取了我局关于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题汇报,并对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刚才,伟东市长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省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做好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原则部署,做了重要讲话。这是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与会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根据局党委研究的意见,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伟东市长讲话精神,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主动服从服务于市委“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这个大局,突出“打牢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这一工作主题,全面启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打造“风清、气正、人和、向上”的司法行政机关,提高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果。

(一)法律服务工作得到新拓展。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林权制度改革服务,主动为大项目建设服务,主动为大型企业服务,主动为棚户区改造服务,主动参与信访工作,建立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接待信访值班制度。全年先后出具法律建议书85件,参与处理一般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132起。《伊春日报》对“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活动进行了连续报道。一年来,全市律师办案2057件,担当法律顾问253家,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2100条。公证机关办证4859件,减免收费2万多元。司法鉴定机构办案310件。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业绩。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全市21个县(市)、区(局)和145个中、省、市直单位,全部通过省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结合林区特色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取得明显成效。《法制日报》一版以“伊春以普法为抓手推进依法治理”为题介绍了我市工作经验。“法治城市”创建成效显著。全市有15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单位”,2个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三)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进步。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延伸。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与287家社区、46家林场所、52个村屯结为对子,发放便民服务卡2万多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1场(次)。采取“十项便民措施”推进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覆盖面明显扩大。采取签订城市域际间法律援助合作协议、组织公职律师职工权益维护志愿团、确定申诉案件联络处和聘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联络员等形式,确保了受援对象的应援尽援。全市律师共为弱势群体办理各类案件180件,减免代理费4万多元。

(四)法律保障工作展现新亮点。联合帮教工作亮点不断。今年,又在香兰监狱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处,建立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在监所同步开展了“中华魂”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等系列活动。一年来,释放的68名伊春籍刑释人员及时接回,没有再发生流失断茬现象。依托伊春技师学院建立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由30名刑释解教人员参加的驾驶员培训班。全市开办了4家过渡性安置企业,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00人。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由去年的2.9%降至1%。中央综治委主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和《法制日报》从不同角度对“双延伸”工作进行了介绍。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入。总结推广了铁力市人民调解工作“七字调解法”,具有引领、普及意义的人民调解工作具体方法体系基本形成,《法制日报》对“七字调解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进行了专题报道。全面启动了人民调解工作与治安、医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衔接工作。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整体工作稳固提高。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更加牢固,各项防范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首要标准得到了全面贯彻,教育矫治质量稳步提高,生活卫生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民警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劳教场所2010年实现了无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无劳教人员逃脱、无所内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连续十三年实现了“四无”。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美溪区、铁力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深入,组织机构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运行良好。

(五)基层基础工作呈现新局面。司法所建设有所突破。总体上实现了司法所副科级建制、司法所长副科级指数核定、副科级所长配备三个统一。积极探索林业企业创建司法所试点工作,在铁力林业局马永顺林场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林业企业司法所——马永顺司法所。60%的司法所列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县(区)司法局建设进展良好。去年又有2个县(区)司法局迈入省级规范化司法局行列,省级规范化司法局达到60%以上。对上争取力度明显加大。适时抓住了中央建设县(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这一难得机遇,在中央首批投资中,争到了17个市、县(市)、区(局)业务用房项目,占全省项目的25%。2010年12月,我市又争市取劳教所重建、五营及四个林企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通过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审核,报国家审批。

(六)队伍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开展了局际竞赛、岗位大练兵“争当先锋、争做表率”、以及“律师党组织先锋所、律师党员先锋岗”等系列活动。同时,注重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系统开展了“一看、二学、三提高”活动,系统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七)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跨跃。积极引进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有限公司新青区大青山风电项目,投资5亿元,到位资金1亿元;引进北京桑德环保集团在部分县(市)、区(局)“打捆”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计划投资6亿元,现正在做前期工作;引进中水集团路桥公司建设桃南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资约2.25亿元,现正在做前期工作。实现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回顾2010年的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归功于全系统上下的团结奋斗和扎实工作。更重要的是,我们确定了正确的工作思路,准确地把握了工作导向,树立了科学的工作理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一以贯之地贯彻执行,坚持一本经念到底,一件事抓出头,不见成效誓不罢休,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在这里,我代表局党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部分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理念,还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平衡;普法宣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都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以“打牢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为主题,一以贯之地推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打造平台,继续深入地扩展法律服务范围

一是全方位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继续以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为平台,全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纵深发展。一方面,要多领域、多视角推进法律服务。进一步研究探索公证协会、律师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途径,拓宽法律服务范围。探寻下一步为政府、为百姓、为其他社会群体做好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深层次、高质量推进法律服务。在2010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为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兼并重组以及为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参与群体利益纠纷案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研究为政府重大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建设性和前瞻性法律服务的措施和办法,为政府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科学理政、依法行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二是深入贯彻《律师法》和《公证法》。确保《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律师、公证机构设置、业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执业。鼓励和支持市中心区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并与重组,构建规模化、专业型律师事务所,鼓励和支持无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区设立国资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对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律师、公证机构要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积极研究公证机构代办机制。健全完善公证、律师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证、律师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抓好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三是为公证、律师依法执业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3O号文件精神,加强律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和业绩反馈,持之以恒地抓好律师事务所信用星级评定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不断改善和优化律师服务收费、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认真落实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及认可工作。启动“酒驾”司法鉴定试点工作。五是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准确设定许可事项,加强诚信建设。

(二)活化载体,继续深入地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明确2011-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向市人大报告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筹备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大会。二是深入开展特色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林区实际,重点进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劳动合同法》、《森林防火条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宣传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为农民和林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局)创建活动。制定出台我市法治县(市)、区(局)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实行创建活动的标准化。

(三)完善机制,继续深入地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是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开展因“林改”和“棚改”引发的补偿、赔偿等方面纠纷的调处,广泛开展土地、医患、劳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同时,积极总结并探索美溪区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二是推动“大调解”机制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调诉衔接,认真总结人民调解与治安、医患、劳资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衔接的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开展衔接工作提供条件。三是宣传普及典型经验。进一步在全市范围推广铁力市创造的人民调解工作“七字调解法”,结合实际,逐步研究探索政企合一体制区(局)、林业企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近而从面上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四是督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落实。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积极争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尽早落实。

(四)强化管理,继续深入地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

一是进一步完善联合帮教“双延伸”工作体系。一方面,认真落实好我市与香兰监狱协议内容,继续做好出监前技能培训试点等项工作。增加安置基地数量和培训基地班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服务工作,启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试点工作。建立跟踪帮教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帮教,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积极研究探索与劳教系统开展联合帮教“双延伸”工作,在解除教养人员安置帮教上实现突破,促进“双延伸”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另外,要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适时召开全市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二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力争试点单位在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逐项达到规范标准。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培训机制。加强心理矫正工作,完善矫正对象评估机制,不断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和基础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首位意识,以安全稳定为中心,以“四无”为重点,以落实首要标准为目的,强化管理,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地把事关场所安全稳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好、完善好、落实好。继续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在依法科学、严格、文明、规范、有序管理上下功夫。管理工作上水平,教育工作上质量,生活卫生工作上层次,生产工作保安全,队伍建设增素质,确保连续十四年实现“四无”。今年,市劳教所迎来场所基础建设的难得机遇,场所改扩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因此,我们必须按照要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着眼于劳教所长远发展,着眼于向强制隔离戒毒等方面拓展和延伸,把劳教所建成一个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和改造场所。

(五)济弱扶贫,继续深入地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

一是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抓好十项便民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下岗职工和外出打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城际间的合作,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证的发放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递增10%以上。二是着重抓好法援机构的规范和调整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省级规范化法援机构。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亮黄牌直至申报撤销规范化机构称号。其次,要开展非省级规范化法援机构的清理、整理工作。对不能正常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的,限期整改提高,对规定期限仍不能正常开展业务的,将撤销机构。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和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部)的作用,允许、支持工作站(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彩票专项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抢抓机遇,继续深入地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是全力抓好市、县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市、县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是“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机关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也是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喜事。今年,市及部分县(市、区)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即将展开,各地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要坚持把好事办实、实事抓好,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地抓好用房建设。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用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做到专款专用、保质保量,确保用房建设成为廉洁工程、优质工程。从今年起,省厅将市、县司法局用房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国家、省里转移支付业务专项经费和下拨物资装备的使用、监管情况,纳入全系统目标管理,实行跟踪问效,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二是继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各地要抓住用房建设的有利时机,以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局”和“五好”司法所为重点,开展规范化司法局和司法所创建活动。适时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推广伊春区在街道司法所建设上的“旭日模式”。今年,全市将实现乡镇司法所百分之百省级规范化,街道司法所要以20%比例递增,全市“五好司法所”要达到80%。三是继续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今年,要以深化“铁力现象”、推广“旭日模式”、扩大“林企试点”为重点,抓好司法所的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广铁力市在乡镇司法所建设上的先进经验,着力抓好司法所的组织、队伍和业务建设,重点解决“收编直管”、缺编少人、办公设施简陋以及部分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等问题。要逐步扩大林场(所)司法所的试点范围,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覆盖面。要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七)创先争优,继续深入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根据省、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着力查找和解决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精神状态和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使广大干警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在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在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二是全面开展向曹殿良同志学习活动。市局机关、基层党组织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响应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向曹殿良同志学习活动的号召,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当先锋、争做表率”等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警开展向曹殿良同志学习活动,全面掀起向曹殿良同志学习的热潮,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三是进一步提升律师党建工作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在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争创“律师党组织先锋岗、律师党员先锋所”活动,针对律师行业特点,积极研究探索律师党建工作新方法,完善律师党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创新和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要重视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律师入党,提高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比例,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四是继续开展局级竞赛、科室竞赛、岗位竞赛活动,鼓舞斗志,激发活力。继续开展局际竞赛、科室竞赛和岗位竞赛活动,完善局际竞赛互检互查机制,健全活动规则,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反腐倡廉能力。市局党委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将以贯彻《廉政准则》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此外,要深化所(处)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服务规范化建设。市局机关及基层司法局、司法所要丰富完善公开内容和形式,以公开透明促进诚信优质服务、公正廉洁执法。市局还将开展经常性的警务督察、效能监察和执法、服务监督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深入推进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基层司法局要增强外宣工作意识,加强外宣工作能力建设,促进对外宣传工作水平的提升。特别是要加强与省、国家级新闻媒体密切联系,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和发稿数量。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开启“十二五”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新征程,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