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同志在全市司法行政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2月13日)

发布日期:2015-03-17 来源:司法局

找准位置   真抓实干

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   波

(2015年2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找准位置,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市司法局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司法厅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突破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职能作用进一步彰显,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以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积极探索了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司法所设立了7个公证预约服务联络点,成立了2家律师事务所,3个公证处恢复了执业。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大转变” 法律服务专项活动,3家违规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受到行业处分。律师行业实行一案双卡,建立了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在金融行业全面开展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在北安监狱及全市10家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全国26个城市的法律援助机构签订了城际协作协议。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3105件。全市律师共办理案件1060件,担任法律顾问146家。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23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3件,受援人总数为896人。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深入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依托“法律广场”、“法律大集”,开展了“创建文明城、法治伴我行”、“关爱民生法治行”、“重民生、促发展、走基层”、“弘扬法治精神,倡树文明新风”等主题宣传活动200多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00台(次),发放法律图书5千册,宣传单5万份。以“法治伊春”创建活动为核心,深入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局)、法治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 “ 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社区矫正职能不断彰显。健全完善了“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矫正模式,全市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系统初步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区和教育中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已有二个区迈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区行列。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x人,累计解除xxx人,在册人员xxx人。

(四)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创新。以持续推进“双延伸”工作为重点,建立了司法局与监狱间互动机制。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创业、谋业、救济”三位一体安置模式,落实稳控措施,防止了脱管漏管。在15个县(市)区建立了16个过渡性安置基地。为303名刑满释放人员办了低保, 为51名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了廉租房,全年安置刑满释放人员xxx人次。

(五)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全系统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曹殿良同志为标杆,学习、实践“七字调解法”,深化了人民调解与信访案件、民诉案件、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治安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物业纠纷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大调解”机制,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评估、纠纷研判、纠纷预警等机制。全市共调解案件1519件,成功调解1493件,成功率98.2%。调解疑难复杂案件79件,协议涉及金额867.72万元。排查纠纷7928次,预防纠纷79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

(六)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夯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狠抓学习,持续聚焦“四风”,真查实改,解决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难得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洗礼。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大力加强队伍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党风政风警风进一步好转。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经局党委积极努力,我们争得省、市编制部门理解和支持,2014年6月,市强戒所人员编制由事业编制改为政法专项编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2名。11月,明确了机构性质为行政机关,困扰强戒所多年机构编制性质问题得以解决。

此外,法制建设、司法考试、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机关党建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厅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上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全市广大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级司法行政干部表示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二、2015年工作任务

当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形势、法治建设新任务、从严治党新要求以及作风建设新目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工作离形势的新发展、上级的新要求、群众的新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我市的律师万人比偏低,高端法律服务不足,法律服务行业有待拓展;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不断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还很重;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各基层局发展不均衡,还有待进一步统筹发展;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等等。因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伊春建设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尤为重要。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三次创业、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继续推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找准位置、真抓实干,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打造风清、气正、人和、向上的司法行政机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服务我市经济转型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握好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继续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在服务经济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做好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我市“三次创业、转型跨越”战略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确保项目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跟进到哪里,预防和化解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运用法律手段协助企业构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和发展环境。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对服务经济发展各项业务的研究、探索、实践,不断开发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规律的法律服务新产品,满足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把服务经济发展一些鲜活的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提炼,指导和推进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领域。

二是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针对我市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的现实,统筹协调、有效配置法律服务各类资源,通过采取设立国资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及组建由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参加的志愿服务团等措施,为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点,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组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团,提供团队式、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公证服务,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防范风险,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提高公证服务的公信力。通过设立公证联系点、联络站等方式,扩大公证工作覆盖面。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鉴定机构将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参与各级政府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听证活动。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把好风险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积极培育企业法律顾问市场,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帮助企业建立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探索组建政府公职律师事务所或者工作室,从事政府指定的法律服务事务,为党政机关提供及时高效的内部法律服务。

四是深化法律服务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即将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落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的规定,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公证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商合作,逐步解决公证核实权等问题,确保公证质量。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程序。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健全鉴定资质评估、质量评估和诚信评价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依法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有效监管,严格规范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通过“一案双卡”等有效形式及时反馈律师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和当事人对我们服务满意度的评价。加强并不断完善律师公证员诚信建设,向社会公开律师公证员执业诚信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律师公证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纪违法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律师公证员,依法依纪认真查处,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积极争得党委政府支持,争取把法律援助经费按各区不少于2万元,县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办案经费。建立以办案数量为标准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探索建立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调整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将涉及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害农,农民工讨薪维权,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有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协作机制。逐步取消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限制, 完善落实省市外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为外出打工人员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能援多援”。

三是活化工作载体。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动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往来的地方设立专门接待场所,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畅通“12348”专线平台,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努力实现“服务质量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四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妥善参与信访问题的处理,建立信访值班律师受理分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对律师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全面做好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履行建设法治伊春职责

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伊春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真正肩负起法治伊春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宪法,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二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人员以案释法、就事讲法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性。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每个县(市)、区(局)建设一个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

三要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出台法治伊春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深入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以法治县(市)、区(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乡镇、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全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推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发展“七字调解法”,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和分析研判工作, 对调解过程发现和掌握的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事件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完善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努力做到问题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资关系、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依法逐步规范组织设置和人员选聘,规范名称、标识、标牌和业务开展等事项,切实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全年力争使80%的专业性调委会、85%的乡镇(街道)调委会、55%的村(居)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是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坚持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不断拓宽调解员选任渠道,丰富调解员的选任方式,通过政府购买形式,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建立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积极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全市19个乡镇力争实现每个乡镇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名及每个县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调解员不少于1名,兼职调解员不少于2-4名的目标。

(五)全面做好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行政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伊春的重要力量。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要履行好第一责任,积极投身平安伊春建设,着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职责,全面构建“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管控模式。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扩大社区矫正覆盖面,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强化规范执法。在制度上,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流程,细化标准,明晰责任,坚持完善定期检查汇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在监督上,要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动态评估、分级管理,完善风险研判制度,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考评上,要加强检查考核,对不遵纪守法的,该警告的及时警告,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收监的坚决收监执行。强化教育矫正。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的核心。要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保障基本生活与提高就业能力相结合等措施开展教育矫正。强化基层基础。要重点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充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管。要完善平台建设,加快社区教育矫正示范区和教育中心建设,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有序整合和资源共享、帮困扶助的有效集中和执法人员的有机联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联动能力。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形成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核查即研判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高效化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化安置帮教“双延伸”工作,不断丰富“双延伸”活动的内容形式,完善司法局与监狱间安置帮教工作互动机制。深化刑满释放人员创业、谋业、救济三位一体的安置工作,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政策的落实,大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做好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地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基层司法所牵头、乡镇(街道)、林场 (社区)各部门联办的社会救济保障“直通车”,帮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在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收集、研判,制定完善工作预案,一旦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果断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消除舆论误判误读,坚决防止形成重大舆情危机。

此外,要抓好戒毒所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确保在戒毒机构转型、民警身份转变过程中平稳有序。

(六)全面建设过硬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是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坚定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养优良作风为保证,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严守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认清纪律涣散,不守政治规矩的严重性、危害性,认清从严律已的重要性紧迫性,从而达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预期目的。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二是大力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应履行职能的需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立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长效机制,鼓励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岗位能手、行业标兵。根据司法行政队伍的不同职业特点,分别制定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严肃执法(执业)纪律,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在执法(执业)中主持正义、维护公平。完善落实执业准入、执法(执业)资格和分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引导各级司法行政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执业)理念,打牢思想根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案件办理上都能体现公平正义。

三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引导大家树立职业良知,坚决反对公器私用,自觉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各级司法行政干部务必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始终一身正气、清正廉洁。要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严肃党纪政纪,坚持长抓抓出习惯来,长抓抓出长效来。要切实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着力加强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调研制度,察实情、听实话、办实事,总结经验、引领示范、推广铺开。

同志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任务已经明确,关键还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同舟共济,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法治伊春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春节将至,祝大家阖家欢乐,健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