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及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司法局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实施了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我市弱势群体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高质量的承办法律援助各类案件。

2)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的执行工作。

3)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承办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承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

4)负责承办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

2.机构设置: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01年成立。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纳入财政预算的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了机构和人员编制,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制6名,在职实有人数4人;退休8人,遗属1人。         单位预算是三级预算单位,单位财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管理制度。 

二.  文字说明

2016年初预算公开数74.67万元。

(一)部门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预算74.67万元,与201571.56万元相比增加3.11万元,原因是增长人员工资。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45万元,和2015年保持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行政运行(2040601)预算数25.75万元。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1万元,津贴补贴10.2万元,办公费0.12万元,邮寄费0.04万元,电话通讯费0.2万元,职工住宅供热补贴1.92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共接待费0.04万元,一般维修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1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2)法律援助(2040607)预算数4万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预算数37.5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预算数5.3万元。

   其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万元,工伤保险0.3万元,公务员医疗1.2万元,大额医疗费02万元,生育保险01万元。

5)住房公积金(2210201)预算数2.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无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国有资产占有数1.98万元,和2015年数相比一致。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目标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本单位和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

法律援助:是政府职能部门,是体现我们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公平、公正的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社会和谐与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主要作用。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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