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公证处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司法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公证处是一个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证明域涉及社会经济、民事各个领域,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安定,维护国家、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利益.

2、机构和人员情况

伊春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行政政法专项编,人员编制数6名。现实有人数为15人(在职7人,公证处编6人、司法局编1人)其中:主任1名(司法局编)、副主任1名、业务科4名(含局借1名);综合科(行政辅助人员)1名。以上7名同志的工资均在市司法局由财政统发;其余8名是聘用人员(3名技术人员、4名公证员助理、司机1名)工资均由收费解决。

二、2014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伊春公证处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万元,本年支出48.3万元,其中:一般服务性支出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7.6万元。

三、公务用车保有量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等

1、伊春公证处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无新购置车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1.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

3、“表三”不涉及我单位。

伊春市伊春公证处

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表一).xls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表二).xlsx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四).xls

以上三个表格请进入下列网址查看下载:

http://www.yc.gov.cn/xxgk/czxx/bmyjssg/2015/08/63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