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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5-09-17 来源:司法局

各位考生朋友:

你们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21日举行。我市考生的考点设在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9号,在火车站、客运站可乘坐4线车到达),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意外发生,我们特向考生提示如下:

一、考生须同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牢记考试时间,核实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提前做好应考准备。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三、各考场门口将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随身携带物品,除规定的必备文具外,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将以违纪论处。

四、考试开考30分钟前,请仔细检查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粘贴到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凡未按规定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不粘贴条形码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并保持安静,经监考老师清点试卷、答卷、答题卡无误后方可离开,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违者将以违纪论处。

六、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搞作假舞弊,坚决抵制利用“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伊春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4年9 月17日